软件测评

服务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单位   

办理依据:软件产品检测是软件产品自评估和软件企业自评估的必要条件之一

办理条件:自愿办理软件检测的软件 

办理时间常年办理 

办理时限: 20个工作日 

提交材料:1、软件检测申请表一份(含功能列表)
①产品名称取名规范:“公司简称或商标名”+“功能(或用途)”+“软件”字样(若是取商标名,请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,并加盖单位公章)。
样例:“金蝶财务管理软件”、“启华科技企业自动化办公信息门户软件[简称:AutoEIP] ”、“三星DVDP整体解决方案软件”、“丰达暗黑传说手机游戏软件”。版本号一般为V1.0、V2.0 ......
②软件产品的概要说明应描述该产品的用途、技术特点、功能概要说明等。
③纸质申请表需加盖公章。

2、软件样品一套 
提供载有可安装运行送检软件的光盘或其它介质。介质和其外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、版本号、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标识,其中:
①光盘上应贴有标准盘贴,盘贴上“产品名称、版本号、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”等信息禁止手写,盘贴尺寸应覆盖整个光盘。
②光盘内应包括安装程序、申请表(含功能列表)和用户文档。

3、软件产品的用户文档(即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)一份应包括以下内容:
① 环境要求:使用软件的软、硬件和网络的最低配置说明等。
② 软件应用范围和对象的说明。
③ 软件安装过程指南。
④ 使用软件的具体操作和步骤,并用例图加以说明等。

⑤ 文档封面需有如下信息:软件名称,版本号,手册名称(如“用户手册/使用说明书/操作手册”),公司名称。

⑥ 用户文档只需提交电子文档。

电话咨询:13115149000